三人将进口酒伪报为洗衣液报关,偷税达173万元!涉及奔富、轩尼诗

2023-07-21

酒水由于单价高、价值大,成为走私案件的常见产品。而货值低则是走私团伙选择将高档酒水虚报为洗衣液的原因。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三人将进口酒伪报为洗衣液以逃避关税,涉及奔富、轩尼诗等知名品牌,偷逃应缴税额超173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


01

先后17次将进口酒伪报为洗衣液


2021年9月,被告人顾某、华某、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经通谋后,决定将洋酒、葡萄酒伪报品名为洗衣液向海关申报进口,如遇海关查验则使用之前以上海A有限公司名义进口但并未实际出库的一票洗衣液冒充实际货物接受查验,以此逃避海关监管。


期间,被告人顾某自行或安排他人先后17次将伪报品名为洗衣液的虚假单证发送给报关公司员工进行报关,被告人华某则负责联系上海B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分拨货仓库)的仓库管理员、被告人王某,让其在海关查验时将洗衣液搬至查验地点冒充实际货物应付查验,并支付王某相应好处费。后上述走私货物由被告人顾某及他人安排的车辆运输至外地,并均已销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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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被告人顾某再次安排以上述方式申报进口涉案货物,被海关通知查验。12月10日,被告人华某、王某按照此前商定方式使用仍在仓库的洗衣液进行换货应付查验。同日,在海关查验未放行的情况下,被告人顾某、华某、王某经共谋,擅自将走私货物提离海关监管仓库。


02

涉案走私酒类超400箱

偷逃应缴税额达173万余元


经海关计核,涉案走私轩尼诗VSOP700毫升150箱、轩尼诗VSOP1000毫升100箱、轩尼诗XO1000毫升100箱、奔富BIN407葡萄酒65箱。经侦查机关工作,共计追缴、扣押轩尼诗、奔富等品牌酒类共计43箱。被告人顾某、华某、王某本次走私酒类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1,736,083.5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华某、王某经事先通谋,共同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洋酒、葡萄酒入境,并使用道具货应付海关查验,偷逃应缴税额达173万余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其中,被告人顾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被告人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03

水货有风险

买酒应选择正规行货


近年来,走私案件屡见不鲜。酒水由于单价高、价值大,也是走私案件的常见产品。在此案中,货值低无疑是走私团伙选择将高档酒水虚报为洗衣液的原因。


在投机商眼中,水货可以逃避关税,又省时省力,价格也相对便宜。故不少商家选择铤而走险,通过不正规渠道走私酒水。但水货没有正规的进口来源,卫生安全、产品真假、退换货等问题都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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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酒商表示,水货价格便宜是真的,但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大,目前,市场上确实有进口商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水货,但识不识货就看个人功力了。尤其是现在有很多不法商家以水货的名义贩卖假货。市场鱼龙混杂,为了消费有保障,消费者最好还是选择能够提供正规进口手续的行货葡萄酒。


同时,根据海关提示,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涉嫌走私的,将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


文章来源:葡萄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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